국역/표점
  • 국역/표점
  • 표점
  • 후석유고(後石遺稿)
  • 卷之六
  • 書(4)
  • 別紙

후석유고(後石遺稿) / 卷之六 / 書(4)

자료ID HIKS_OB_F9008-01-202008.0007.0001.TXT.0024
別紙
承重孫遭祖父母喪。其妻當從服三年。而愚伏曰其姑在。則其婦不當爲承重。或喪不二孤之義耶。
承重孫之妻。旣一從夫服。則其姑雖在。而不可降服也。愚伏說可疑。
葬母而遷父墓。與之同壙。則其虞祭先父耶。
合葬之虞。雖一日之內。先行父虞。後行母虞。已有先儒定論。
三年後上墓。則擧哭如何。
上墓必哭。張南軒鄭松江皆行之。尤翁曰雖非禮之禮。而出於至情。書之行狀矣。
長仲子無後死。次子存而無子。長婦存無可繼之子。則其次子當主喪。而婦爲主婦耶。
長子次子俱無後。則第三子當主親喪。而須告以後日立後之意。身以攝祀似可。而主婦則長婦爲之。
父亡祖喪曾祖在。孫爲祖承重服斬乎。
曾祖雖存。孫之於祖。當承重。
父葬前。遭祖父母喪。則題主以顯祖考妣否。
父葬前遭祖喪者。題主節次。自當如禮矣。
父在則適子爲妻不禫。然則其子。亦不禫其母耶。
遂菴曰父在爲妻無禫。其子爲母。何可無禫。尤菴陶菴說皆然。
父不在。則爲慈母有禫耶。銘旌與神主。何以題之。旁題亦何以爲之。
慈母則無正服。一從父命。亦以恩義之輕重而制服。銘旌當依平日所稱。禮無世祭。則神主似無旁題。
大斂後。留婦人兩人守之云云。
大斂後。兩婦人守之。愼齋曰守靈座也。南溪曰殯廳無人留侍。所以爲此制。似今輪回直宿之規。而婦人之位。本在堂上故云。
父出未知生死。而遭祖喪。則其子代服三年否。
出家經年。未知生死者。其子之代服祖喪。似無可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