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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후석유고(後石遺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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후석유고(後石遺稿) / 卷之五 / 書(3)

자료ID HIKS_OB_F9008-01-202008.0006.0001.TXT.0093
別紙
埋主本埋廟中兩階間。蓋人迹不踏之地。今人家廟。多不成樣。墓下埋主云云。
今人祠堂。多不備制度。不得已埋主於墓右。尤翁有說。何疑之。娶婦而不親迎。未及見廟而死。又再娶三年生男而死。又三娶生男。皆當祔廟乎。
古禮婦未廟見而死。則不得祔廟。今却難行。再三娶有子。則一例祔廟奉祀。恐爲得當。
無子而有女。又有姪二人。則誰當繼後。
妻妾俱無子女者立後。古制也。今旣不然。若有兄弟之子。則當以其次序而爲後可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