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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현와유고(弦窩遺稿)
  • 卷之十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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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贈承旨李公【在宇】墓碣銘。

현와유고(弦窩遺稿) / 卷之十一 / 墓碣銘

자료ID HIKS_OB_F9008-01-202003.0012.0001.TXT.0035
贈承旨李公【在宇】墓碣銘。
古語曰。豹死而留皮。人死而留名。如故承旨李供終身孺慕之孝。可謂留名于世哉。謹按公諱在宇。字多連。李氏。系全州。以新羅司空翰爲上祖。在勝國。世襲簪組。爲東方著姓。以 太宗第二子孝寧大君諱補爲中祖。生諱容。寶城君。生諱徖。栗元君。有討平吉州賊李施愛勳。生諱謙。呂陽君。生諱薱。全城君。 贈吏判。生諱樸。都事。 贈工議。有子諱奎賓。縣監。當光海朝。投緩南下靈光。 贈戶參。生諱灤。節度使。丁卯虜亂。 仁廟幸江都。扈駕有勳。陞嘉義。崔相錫鼎撰神道。南公九萬書。生諱尙淵。文漢城判尹。 贈吏判。生諱聖漢。都正。歷九品。以淸百吏。題名殿柱。生諱弘齡。武節度使。寔公五世祖也。高祖諱重芳。以行義 除參奉。不就。曾祖諱星吾。嘉善。祖諱得滓。壽疾同樞。考諱鳳求。蔭軍器寺正。妣淑人光山金氏。某女。秋潭友伋后。有女士風。以 憲廟甲辰十月十日。生公于羅州大化坊東山私第。未及毁齡。容貌魁偉。志操卓犖。語默動止。屹若成人。及上學。造詣日深。孝根於彛性。定省有節。甘旨供奉。色養。雖一顆果。有新得。必懷獻。凡係悅親志。極力用辦。鄕隣咸稱孝童。年才十餘。遽哭怙恃。年弱身孑。傍珷親戚依仰。遂斥賣田宅什物。治送終節。易戚踰制。廬墓。號哭無時。服闋。乃漂泊于咸平大同坊杏亭里。有室家力農畝。家力稍支。尤孺慕不置。以不得終養。爲終身痛。一生不御酒肉。距羅之生長村。一舍之遠。朔望展楸。不以寒暑風雨廢。考兆慮不利。更卜居近桑東之吉。移窆。每當忌辰。極其誠敬。無異袒括日。祭明日必楸行。至老不替。以乙巳九月十三日歿。享年六十二。葬于該坊佛堂洞負癸鉞。配淑埠人金海金氏。父郡洛。有壺範。公之病也。某女。有文行。 贈嘉善。公之爵。以子貴追榮也。仁同張永相。參奉。善山金永喆。咸平李玉緖。壻也。孫男。洪起。娶靈光丁氏贊奎女。蔭參奉。曾孫男。康燮壽。餘幼。嗚呼。天之所賦畀於公者。何其厚也。而其所報施於公者。何其嗇耶。以公篤孝。宜其終養。而泣風樹於早齡。以公確志。壽不止六旬。而帝鄕之招。不小假焉。此其非嗇之甚者耶。然而無乃氣數所使。而於公有何憾哉。康燮抱公行錄一通。來謁公牲石之銘于光善。顧以病廢三辭不獲命。銘曰。
瞻彼鷹峯。儼然遺像。松栢長翠。四時不爽。用銘竁口。百祀景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