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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현와유고(弦窩遺稿)
  • 卷之六
  • 敦學齋記。

현와유고(弦窩遺稿) / 卷之六 / 記

자료ID HIKS_OB_F9008-01-202003.0007.0001.TXT.0105
敦學齋記。
張羅而得鳥。羅之一目。而今爲一目之羅。則無以得鳥。文中子始言之。而後人以爲博學之要旨。主人翁惺惺否一句。瑞巖老禪刱說之。而謝上蔡以爲儒門不易之眞詮。惟吾李君重權甫。齋于伏龍鳳峙肘抱內。扁其楣曰敦學。夫學。貴得要。篤實下夫之意。出於灑皀之表。其爲後學之要旨。儒門之眞詮。不必遠求於古。而竊非楊子法言所謂一卷之書。必立其師者也。噫。五百年禮樂文物。皆廷康龍漢。不復記認於無徵之杞宋。而重權甫布裙素冠。終不改易漢官儀禮。學力之爲敦。終不可誣。豈可以抱朴子規行矩步。不可以救火濟溺。論之哉。邑宰李公祐珪損俸金之由。春秋絃講前後顚末。重權甫自記文中詳之。不必重述。